2011师德师风考核、奖征制度
东街示范小学
师德师风考核、奖惩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构建一支具有无私奉献诚实正直、严谨务实的教师队伍,同时为了正确评价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成绩和作用,激励督促教师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行风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为年级考核奖惩、职称晋升、聘任等提供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二、考核对象、考核结果。
全体教师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总分为100%,考核分为四等: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原则
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
四、考核程序
1、师德分由教师自评、年级组评、学校行政领导评和社会问卷四部分组成,其中教师自评占20%,年级组评占20%,学校领导评占30%,社会问卷占20%。
2、教师自评:根据《东街示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逐项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