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和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商丘市档案馆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增强安全保密意识,严
格执行党和国家规定的法规、制度,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2、档案管理人员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摘录档案资料,不准在私人通讯、谈话中涉及机密档案的内容,不准任意将档案带出档案库房。
3、各类档案一般不准借出。确实需要借出的,须经有
关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4、对涉密档案的借阅,要严格审批程序。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借阅、抄录、复印。经批准抄录、复印的材料应及时销毁,严防遗失。
5、如发现有档案丢失或泄密情况,必须及时上报,立
即追查,严肃处理责任者。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档案。
6、档案工作人员下班前要把取出的档案及时放回档案
柜内,不得随意堆放。并履行检查制度,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节假日应重点检查库房门窗安全,催还借出的档案,将所有档案材料全部归入库房。
8、档案库房明显处要有安全防火设备,库房内严禁吸
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切实做好库房的防盗、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