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办法》闽建[2005]51号文件

闽建建 2005 51号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公用事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试行)》等规定,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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