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600016)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试行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试行办法

评对象的所展现的典型行为特征,从而进一步对其行为风格和成功模式加以判断。

第十一条 绩效考核包括关键经营业绩考核和关键业绩事件考核。其中,关键经营业绩考核占70%、关键业绩事件考核占30%设置。

第十二条 关键经营业绩考核是指根据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以及总行分解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具体指标如下:

(一)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净利润、净资产回报率、市值增长率、不良资产率、营业费用占营业净收入比例;指标权重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分行行长、事业部总裁关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责任利润、日均存款、不良资产率、资本收益率、净非利息收入;指标权重根据本行分支机构业绩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关键业绩事件考核是根据考评对象述职报告中有关年度关键业绩事件结合事件访谈作出的、针对所完成的非定量重要工作事项效果进行的考评。

第三章 尽职考评工作组织领导

第十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工作由董事会发起,由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股东董事2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担任组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担任副组长。

第十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部分的考评工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领导力综合评价部分的考评工作。

第十六条 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的具体工作,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协助工作。

第十七条 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考评工作内容由董事会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分行行长由董事会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力问卷调查,并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访谈,其业绩考核由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董事会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章 尽职考评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工作流程包括考评启动、考评实施、考评报告、考评审议、考评应用。

第十九条 考评启动: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于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启动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工作,包括编制考评工作计划、确定考评对象、发出考评工作通知等。

第二十条 书面述职报告:高级管理人员接到考评工作通知后15日内向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填写完毕的述职表,内容包括被考评人年度工作中的主要业绩和自我评价。 第二十一条 现场述职:被考评对象向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述职,以会议形式进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委派的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述职,其他被考评人由所在机构管理层组织述职。

总行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时,邀请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加;分行行长、事业部总裁、总行部门总经理列席。

第二十二条 多纬度问卷调查:在述职大会现场,向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发放多纬度领导力调查问卷,并在当天回收问卷。调查问卷由被考评者本人、上级、下级及同级人员填写,各层级评分权重由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二十三条 行为事件访谈:对多纬度领导力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结果,开展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事件访谈,访谈对象包括被考评者本人、上级、下级及同级人员。

第二十四条 经营绩效考核:在年度财务数据经过外部机构审计之后,结合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量的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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