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施工管理制度11
工程巡检管理制度
工程巡检员岗位职责
1、 负责与公司相关部门、客户、物业等方面的协调。
2、 接到新工地的通知后,及时审阅施工图纸、合同说明表、补充条款,核对施工项目等,做好巡查工地的准备,如资料不齐或发现问题,立即与设计师取得联系并核对或向本部门经理汇报。
3、 按标准工程的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安全生产、水电施工、防水施工、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并对有问题的督促整改。
4、 详细填写工程巡检计划表及巡检检查记录单。
5、 对所管辖的工地必须按公司要求整理资料,不准缺项、弄虚作假,检查工地后认真填写现场记录薄。
6、 必须参加材料进场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如发现材料与(预算及合同)规定不符时,必须立即要求项目经理更换材料;发现工程质量不符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时,当场作出处理意见,有重大质量事故的一天内作出书面说明及处理意见,并报部门经理审批。
7、 提前一天预约客户参加隐蔽工程预检、防水试验,中期验收、竣工验收等质检工作。协助工程中期、尾款的催收工作,并根据缴款情况,控制工程进度;
8、 负责检查工地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如出现安全事故,巡检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9、 负责检查所检查工程的公司制度落实与劳动工具使用等情况。
10、 执行部门经理或总经理临时指派的其它工作。
工程巡检员管理制度
1、巡检员严禁与项目经理、施工工长吃、喝、收取红包或礼品,严禁以权力对项目经理进行吃拿卡要及各种形式的受贿,如发现将对巡检员进行除名并做十倍处罚。
2、巡检员所开出的奖罚单要真实、公正,不按规定巡检工地或弄虚作假,对巡检员处以旷工、停职处罚200元/次。
3、对巡查的工程有检查或管理失误情况出现,分情节轻重,对巡检员进行20元至100元的处罚。
4、巡检员每日巡查工地没有携带检查工具并没有正确、认真使用,处以20元的罚款。
5、巡检员进入工地前未配戴胸卡的,处以20元的罚款。
6、巡检员在午间休息时有饮酒现象的,处以50元罚款。
7、巡检员每天必须填写属于巡检的各种表格。
8、巡检员每周例会汇报一周工地检查结果。
9、巡检员在工作中与客户发生口角或其他冲突的或有业主向公司投诉,根据情节轻重和反思情况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
10、每周部门周例会,迟到者20元/次,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
1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巡检员未责令其停工整改的,罚款50元/次。
12、现场施工人员不服从管理,妥协迁就的,罚款20元/次。
13、巡检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复性错误,罚款50元/次。
14、遇突发情况,未及时向上级汇报或不服从公司统一指挥的,罚款50元/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