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1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11年)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11)56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11)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G

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海洋、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

其他事业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围。

(三)对于部分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增挂企业"牌 子")的事业单位,在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如明确按事业单 位属性管理,可纳入改革范围,今后工资(津贴、奖金)福利退休等 待遇统一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规范管理,不得"两头占"。

列入范围中,凡因受处分〈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以及立案 审查仍在审查期间的人员,暂不参加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待结 案后再研究确定。

县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参照事业单 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执行。具体办法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 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 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下同)。

(一)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 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 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 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 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详见附表1至3)。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薪级工资。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 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 对应一个工资标准(详见附表1至3)。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 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 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各类各级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是:

你可能喜欢

  •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 事业单位薪级工资套改表
  • 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表
  • 人员绩效考核
  •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
  • 深圳事业单位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11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