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配时应细心谨慎,执行“四查十对”制度,不得估计取药。

二、审核、调配特殊药品(毒、麻、精、放)处方,必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法规。毒、麻药品应专人、专柜、专用处方、专帐、专册登记。

三、调配好后必须经发药人核对,发药人对药名、剂型、剂量等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药。

四、药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储药柜应清洁整齐,药品放置固定地点,标签醒目易认。爱护药房的公共设施及设备(冰箱等)。

五、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药品请领计划,并将所领药品认真核对无误后归类摆放好。

六、定期检查在库药品质量,清理过期、变质和近效期的药品,并按规定处理。按时进行库存盘点。

七、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药房负责人同意方能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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