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事业部资产并购资产评估
海外事业部资产并购资产评估
海外事业部资产并购资产评估
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介绍
对于橡胶和塑料事业部整体性业务,根据本项目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涉及采埃孚集团橡塑事业部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和XX固定资产。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等有关评估准则规定,资产评估的基本评估方法可以选择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成本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由于在目前资本市场的公开资料中可找到可比交易案例和类似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进而确定评估对象价值。本次评估具备使用市场法的必要前提,适宜采用市场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以评估对象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橡塑事业部有模拟的两年历史经营财务资料,产权持有单位对未来经营进行了分析和预测,具备采用收益法测算基本市场价值的基本条件。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从企业现时资产重置的角度衡量企业价值,无法反应企业整体的综合获利能力,及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因此本项目不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对于XX固定资产,采用市场租售比法,即收集评估对象周边的类似物业的租金水平和租售比进行分析,将两者相乘获得评估对象价值。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分别加上XX固定资产的价值,形成市场法和收益法下各自对应的评估对象的价值。
(三)、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在采用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形成各自评估结果的基础上,通过对两种评估方法具体应用过程中所使用资料的完整性、数据可靠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选用其中一种方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报告的最终评估结论。
一、市场法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
(一)市场法简介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中的可比企业应当是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评估结论应当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运用交易案例比较法时,应当考虑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因素对价值的影响。 根据被评估企业的具体情况,本次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和上市公司比较法两种方法进行测算。
(二)本次市场法的基本概念
定义 1:本次市场法评估采用的企业价值 EV 定义为企业不含货币资金的所有者权益和权益性负债金额之和。即:
企业价值 EV=所有者权益+权益性负债-货币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