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之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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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管理体制指与高教管理活动有关的组织制度体系,它主要包括高教组织机构的设置、组织机构间的隶属关系,及相互间的职责、权限的划分等。它实际上体现了一国在高教活动中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政府和高校,及高校各管理层次、管理单元间的职责、权力和利益关系。前两者被称为高教的宏观管理体制,后者 被称为高教的微观管理体制,即高校的管理体制。

高教宏观管理体制的三种模式:

1)中央集权型的高教宏观管理体制,指高教由国家举办,高教管理的权力主要集中在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通过一定的计划、法律、行政命令、拨款和监督手段直接调节高教活动的管理体制。政府和高校间表现出一种完全的上下级关系,高校很大程度上处于依附地位。

2)权力分散型的高教宏观管理体制,指高教的决策权力主要在地方政府,并由其来独立行使高教决策、立法、财政拨款等职能的管理体制。它的一个典型特征是社会的广泛参与。

3)集权与分权结合型的高教宏观管理体制,指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政府与高教部门共同承担高教管理职能的管理体制。体现了国家、地方和高校分享高教 管理权力,各自在不同层次行使不同职能,并满足各方利益需要的宏观管理特征。一般中央政府发挥指导和协调职能,并与地方政府和高校共同行使一定的决策权 力。

1995年7月国务院转发国家教委《关于深化高教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我国高教领导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中央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两级管理、分工负责,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为主”的体制,即“两级管理,以省级统筹为主”的体制。

4高教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1)转变政府职能,实行高教管理权力的下放,形成一个两级管理、分级负责、以省级统筹为主的高教宏观管理体制。

2)建立一个广泛的社会参与的高教管理运行机制,实现政府高教决策活动民主化。同时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3)要更新大学由国家办的观念,形成新的办学体制,实现高教办学主体的多元化。

4)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活力,提高学校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

办学体制是关于办学者的法律地位、办学者在办学过程中拥有的权力、承担的职责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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