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结果的公告
关于公布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结果
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日期:11-03-05
关于公布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结果的公告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规委):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我部对各地上报的申请甲级规划资质换证的单位进行了核定审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一、核定合格并予换证的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 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
4 清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6 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7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8 石家庄市规划设计院
9 邯郸市规划设计院
10 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11 太原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2 包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3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
14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15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6 大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7 抚顺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8 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