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结果的公告

关于公布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结果

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日期:11-03-05

关于公布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结果的公告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规委):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我部对各地上报的申请甲级规划资质换证的单位进行了核定审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一、核定合格并予换证的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 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

4 清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6 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7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8 石家庄市规划设计院

9 邯郸市规划设计院

10 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11 太原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2 包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3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

14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15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6 大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7 抚顺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8 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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