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关于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强环

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中部崛起和区域协调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更是宣城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在示范区建设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推进示范区建设,实现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是搞好示范区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保障,是衡量示范区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之一。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坚定自觉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生态文明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生态建设统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全市要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到2015年基本建成国家级生态市。以生态创建为载体,引导承接产业转移,吸引更多更好的项目、企业和产业落户我市推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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