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路队管理制度

放学路队管理制度

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 梅街中心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规范学校路队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坚持规范学生放学路队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和教职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实行路队回家。

2、全校学生按放学路径分四大路队,向东方向为第一、二、三路队,向西方向为第二路队,每队设总路队长1名,每班再按四路路队各设小路队长2名。

3、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4、中午、下午放学由负责最后一节课的教师负责整队。做到“快、静、齐”。教师要利用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5、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出校门后,路队靠右行进,速度不能太快,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追逐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如违反要求者,经路队小队长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向老师反映,由老师批评处罚。

6、路队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及处理偶发事件,并填好当天路队情况登记表,并且每天交老师检查,每周向学校大队部汇报一次路队执行情况。

7、值日教师准时到岗,检查各班队伍,确保学生有序、安全地出校门。

8、值日教师对出现空档无人护送、组织松散的路队即时登记,汇报值日工作时点名通报。

9、值日教师放学二十分钟后开始逐个班级进行清查,清除校园内学

放学路队管理制度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