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与范围
第1条,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卫生生产,适用于供应链管理中心各工厂范围内的生产现场所有管理、操作人员。
第二章、 劳动纪律与考勤纪律
第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纪律: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及时报备直接主管,由直接主管汇总好后,统一上报给文员补卡;
(4)、有事、有病必须向直接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1)、严格遵守公司的门禁、安检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牌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画,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