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供货合同

建材供货合同

甲方(需方):哈尔滨市第七建筑公司第三工区

第一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负责给甲方供应其所需的建筑工程材料,其供应材料名称为挤塑聚苯乙稀泡沫塑料板(又称XPS板)。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龙05J932中的各项规定,导热系数必须小于等于0.025。计量单位:立方米,规格、以甲方要求为准,单价:570 元/立方米,供货数量:约供400立方米,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第二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自费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施工地点并负责卸货。

2、交货地点:香坊区香电街26号(有其它工地由甲方另定)。

3、交货日期:在甲方该项目的施工期内,依据甲方施工进度供货,但甲方在需用材料时应提前一天之前通知乙方送货。

4、乙方应在供货同时提供其所供建筑材料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证明材料。

第三条: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共同派人按实际体积进行检尺。乙方将材料送到工地后,甲方设专人以入库单形式确认数量(有项目经理及保管员签字有效),乙方凭此入库单与甲方结算。

第四条:结算方式:

1、财务处理程序:乙方持甲方指定的收料人员出具的入库单第三联(入库单应有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收料员,乙方送料员签字,入库单上其他各项书写规范,应有车号,进场时间等),在15日内到甲方财务处办理手续。甲方负责人依据财务挂帐进行款项批复。 2、付款方式:乙方在结算货款时应提供正式发货票。甲方分二次付款;今年所用材料在2006年底前付清;明年8月份所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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