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日钓鱼岛主权争议问题

第19卷第3期2011年3月

平洋学报

V01.19.No.3

March2011

PACIFICJOURNAL

论中日钓鱼岛主权争议问题

刘江永1

(1.清华大学,北京100084)

摘要: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日之间的钓鱼岛问题,是甲午战争遗留下来的、与“二战”后美国横加干预密切相关的岛屿及相关海域的主权争议问题;是涉及到民族感情、地缘政治、资源能源、台湾问题等容易影响中日关系全局的局部敏感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要

妥善处理中日之间的敏感问题,促使中日关系健康发展,首先需了解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历史

真相的来龙去脉、正确的国际法解释,并对容易引起误解的若干问题加以必要的说明与澄清。

关键词:钓鱼岛;主权争议;中日关系;国际法

中图分类号:D8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049(2011)03—0072—15

些问题。

一、从历史文献看钓鱼岛归属

日本政府的所谓基本见解是:“自1885年以来,Et本政府通过冲绳县当局等途径再三实地调查,慎重确认尖阁诸岛(中国的钓鱼岛列岛——笔者注)不仅为无人岛,而且没有受到清朝统治的痕迹。在此基础上,于1895年1月14日,在内阁会议上决定在岛上建立标桩,以正式列入我国领土。”④以上这些就是日本关于这些岛屿领土主张的所谓基本“依据”。这一日本政府的立场等于承认,在1885年以前日本政府没有调查,更没有占有过钓鱼岛列岛。那么,在此之前钓鱼岛列岛究竟属于哪个国家?是不是无主地?谈及钓鱼岛主权归属,首先必须澄清这

收稿日期:201l-03-OI;修订日期:2011-03.15。

大量古代权威文献证明,在1895年El本利用甲午战争之机窃取钓鱼岛之前,中国已经先于日本500多年发现、认识并实际利用这些岛屿。冲绳在1879年被El本吞并之前并非日本固有领土,而曾经是作为琉球国向中国朝贡并接受中国册封的海上独立王国。在1895年之前,琉球王国只有36岛,从未包括中国的钓鱼岛。中国与琉球之间的国界线在赤尾屿和古米岛(现岛)之间。这是历史上中国、琉球、日本三国历史文献中的一致看法。

1.1

中国明清时期的历史记载

据中国古代文献记载,从1372年(明太祖

洪武五年)开始,明太祖便派杨载作为册封使出使琉球。琉球的中山王也遣其弟随杨载入明,

作者简介:刘江永(1953一),男,北京人,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教授、副院长,主要研究方向:日本及东亚地区国际关系。

①[日]1972年3月8日“外务省关于尖阁列岛领有权问题的基本见解”,日本外务省中国课(处)监修:《日中关系基本资料集1970一1992}.东京财团法人霞山会发行,1993年11月20Et,第73页。中文版见日本国驻中国大使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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