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纪念“五四”活动方案

为方便广大朋友,相互借鉴,交流

在政教处抽签的结果来决定,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活动要求

1、各班级均要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赛(节目筛选)。

2、各班的大合唱人数不少30人(班级人数低于30人的则

要求全班同学都参加)

3、每个班演唱歌曲为两首(伴奏带自备),其中第一首必

须是歌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或歌颂中国共产党或歌颂祖国的歌曲,另一首歌曲可自选健康向上的曲目演唱。两首歌曲的演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

4、除大合唱以外每班必备1—2个健康的个人节目,节目

形式不限(相声、小品、朗诵、演讲、曲艺等)。

5、参赛队员从舞台的左侧上舞台、从右侧下舞台。

6、决赛主持人的选拔、培训,以及主持人的串词和比赛程

序的制定由团委、文艺部负责。

7、决赛评委:(待定)

8、舞台布置由总务处负责(按照过去文艺汇演的标准)。

五、奖励办法

1、本次歌咏比赛设个人和团体奖,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

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秀奖各2名。

2、评优秀组织奖3名,评奖依据各班组织开展本次活动的

效果和决赛的成绩而定。

六、比赛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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