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绿色通道流程及管理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 、急救绿色通道抢救范围: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急、危、重患者。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疾病: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二)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三)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

二 、绿色通道医护人员应具备高度责任心和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对进入绿色通道患者,各类医护人员应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 、急诊科设有24小时专职导(分)诊人员,包括护士和急救员,随时准备接收急危重患者入急诊抢救室抢救。值班护士立即准备好所需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

四 、对绿色通道抢救的患者,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及时告知病情及变化,根据病情发给病重或病危通知,并请书面签字。

五、为保证抢救及时,对绿色通道抢救患者的各类有创操作,遵循生命权高于知情同意权原则,值班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

六 、抢救病历应由相关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书写完整并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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