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现状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现状
1、生活垃圾处理国家政策导向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适时开放了城市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引导国有企业、外资、民营资本积极进入,改变了长期以来单一由政府投入的局面。目前,采用非政府投资方式建设、运营的垃圾处理设施已经有140座左右,约占全国垃圾处理设施数量的20%、占总投资数额的15%,主要集中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例如,浙江省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几乎全部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初步形成了BOT、TOT等多种模式并存格局;填埋场仅有上海老港四期、盘锦、营口等少数项目。
反映生活垃圾处理投资的环卫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增长。2010年市容环境卫生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1.6亿元,2009年相比下降5%;其中垃圾处理投资为124.7亿元;与2009年相比,增加50%;环卫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占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与上一年有所下降,为2.5%;环卫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由2009年0.14%下降到0.11%
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概况
截至2012年年底,目前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有142座,总处理能力为12.4万吨/日,总装机约为2600MW。其中采用炉排炉的焚烧发电厂有77座,合计处理能力达到7.0万吨/日,装机达到1250MW;采用流化床的焚烧发电厂有59座,合计处理能力为5.0万吨/日,装机达到1300MW;其余少部分为热解炉和回转窑炉(见表1)。
表1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截至2012年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