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院2012年考研复试通知书

教育研究院2012年考研复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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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 同学:你好!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以及学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将于3月23日进行。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格审查

3月23日上午8:30在中心教学楼411教室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1.统考考生:

①《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② 准考证;

③《复试通知书》;

④ 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⑤ 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

⑥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同等学历考生:除上述1中材料外还需提交

① 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的原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 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获得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注:所有考生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

二、复试工作规定

1、我院各专业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形式: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

3月23日 上午:专业知识笔试;英语听力测试;

时间:9:00 地点:中心教学楼409教室

下午:英语笔试; 时间:1:30 地点:研究生楼105教室 综合面试 时间:3:30 地点:主楼207教室

3、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三、其他复试事项

1、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往返路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逾期不到者,复试资格自然取消。

3、凡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时需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委托培养函,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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