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协议》 海运

货运代理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中文全称:

英文名称:

办公地址:

公司负责人: 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财务负责人:

乙方:

中文全称:

英文名称:

总经理: 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财务负责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海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运输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适用范围

1、业务:具体业务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同意将该起货运代理业务全权委托乙方代理。

2、乙方将按甲方委托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代理甲方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进行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检、内陆运输、装船、文件交接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

二、职责范围

2.1甲方应填制内容完整、真实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传真或交由乙方订舱。委托书应列明甲方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注明所托运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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