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中学社团活动章程
城关中学学生社团活动章程
学校学生社团的性质
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教师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
学生社团宗旨
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在艺术、文学、书法等方面的修养,服务校园,服务社会,推动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学生社团的任务
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员积极参与校园及各级各类组织的文体艺术等方面的表演比赛、文化交流活动;加强与社会上的文体艺术团队的联系,增进友谊,扩大影响,适时积极开展校园文化艺术的传播与交流。
社团成员要求
凡是在校的学生,对社团的某一项内容有兴趣,承认社团章程,自愿加入社团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的认可,即可成为社团成员。
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社团成员的权利
1. 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 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 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注:凡退出本团,需经个人申请由各社团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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