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设备操作规程
采煤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未经专门培训,未持合格证人员不得操作采煤机。
第2条 采煤机所有电气、液压保护装臵必须灵活可靠,严禁甩掉不用,特殊情况下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但不允许长期无保护运行。
第3条 坚持巡回检查,严禁带病运转。
第4条 不准用采煤机牵拉、推顶,托吊其他物件,更不准用采煤机破矸石和其他铁器。
第5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开机割煤:
1、无冷却水或水量达不到要求。
2、遇有坚硬夹层超过采煤机截割硬度指标。
3、刮板输送机出现急弯。
4、采高低于“作业规程”要求。
5、不按操作程序操作。
6、瓦斯超限或工作面气体异常。
第6条 对违章指挥,采煤机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二、开机准备
第7条 检查支护情况,注意采煤机周围有无障碍物, 杂物及人员。观察煤层的变化情况,以及顶底板的起伏、工作面输送机运行及挪移情况。
第8条 检查控制手把、按钮与安全设施是否灵敏,准确,可靠;各部润滑及油位是否符合要求,联接件是否齐全,紧固;截齿是否齐全、锋利;电缆、水管固定是否可靠;供水压力,流量是否符合要求;工作面信号系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好。
第9条 检查清洁度指示装臵是否正常,否则更换过滤器。
第10条 检查真空表读数是否正常,否则应清洗或更换粗过滤器。
第11条 每班开始工作前,应脱开滚筒和行走轮,在停止供水的情况下,空运转约10---15分钟,使油温升至40度左右以后,再正常开机。
第12条 空运转及正常开机时,注意观察滚筒及各部状况,倾听运转声音,观察液压系统和冷却喷雾系统的压力是否正常,有无渗漏,雾化是否良好。
第13条 检查电缆卡是否完好,电缆卡子坚固是否合适,严禁电缆受力运行。
第14条 在检查机器特别是滚筒时,必须将电机隔离开关手把、截割部离合器手把打到零位,并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15条 检查无误后,清除机道障碍物,确认采煤机完好时,方可开机、牵引。
三、开机运行
第16条 待工作面输送机起动后,方可按下列顺序起动采煤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