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科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般应用文

巫山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

二〇一一年财务科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生产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安全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公司与所属有关部门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目标

全年实现“零”事故目标,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责任及责任范围

1.财务科负责人为本科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及所属各方面、各环节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2.负责管理公司资产,监管资金流动,确保公司资金流动安全。

3.负责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规则》对公司财务、票据、现金进行管理,监督公司资金调度,财务处理等工作。

4.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财务方面的分析,得出经营情况结果

5.定期检测库区安全设施、设备,相关权威部门并出具合格证书。

6.严格执行当班时的巡查、检查,维护设备、设施、整治库区环境等情况均应有相关记录。

三、考核奖惩

公司经理负责组织对本《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目标措施进行考核:

1.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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