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根据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精神及先进性教育的经验,修订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如下:

一、 时间安排和出席对象

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的4至8月之间。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报申康党委同意。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出席对象为:院党委委员、院行政领导、纪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列席会议。党办主任担任记录。

二、 基本内容和会前准备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就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及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内容或其他重要问题等五方面进行对照和检查,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 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每次民主生活会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根据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必要时也可请上级党组织指定议题。民主生活会的时间、重要议题和需要学习的文件等提前15天书面通知每位出席人员,并同时申报申康纪委和申康组织人事部。

2、 认真组织好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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