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规范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豫建村镇[2006] 10号

各省辖市建设委(局)、规划局、各扩权县建设委(局)、规划局:

为加强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建设部印发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办法》,领会和掌握编制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的重要意义、基本目标和基本原则

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是调控县(市)域村镇空间资源、指导村镇发展和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编制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服务“三农”为基本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结合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二、完善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组织工作,严格执行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审查、报批及调整程序

按照《办法》规定,根据国家建制设立的县(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委托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单位承担具体编制任务。编制规划前应提出编制申请报告,经省建设厅同意后方可编制。编制规划时应首先编制规划纲要,纲要经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审查同意后,再依据纲要编制规划成果。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征求县(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代表在内的社会公众的意见。规划编制完成后,经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时,报规划原审批机关履行法定调整、认定程序。

三、明确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提高我省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质量和水平

按照《办法》要求,应明确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完成县(市)域发展条件的评价、产业发展空间的布局、城镇化战略的确定、空间管制分区的划定、村镇体系的等级结构和职能分工、重点区域和重点镇发展策略的制定、村庄布局原则和管理策略的确定、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阶段实施规划的制定、规划实施措施的提出等各项规划内容。要编制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近期发展规划,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特别是要在规划中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提出各管制分区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限制和引导措施;要确定村庄布局基本原则,明确重点建设的中心村,制定中心村建设措施,提出村庄治立与建设的分类管理策略,为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供依据。

四、加快我省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进度

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单独编制,也可按照《办法》要求,与修编县(市)城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2007年启动全省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2008年底,35个扩权县(市)和部分县(市)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2010年全部县(市)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在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望及时与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联系。

附件:建设部关于印发《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规[2006]183号)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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