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评优”的评选标准
体育与健康教育学院“五四评优”方案
一、 评优对象及评选比例
评优对象为体育学院全体学生团员,其中“优秀干部”对象
包括担任共青团干部一年以上(在任的各级团学干部均可),共30个名额;“优秀团员”对象包括团总支学生会干事及班级团员,共60个名额;“优秀团支部”对象包括各个班级,共2个名额。
二、 评选标准
(一)“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优秀: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
觉抵制腐朽资产阶级的侵蚀。
(2)有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有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和为人民服务
的思想。
(3)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艰苦奋斗。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生手册》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没有任何违规行为,包括:迟到、早退、旷课、升旗迟到、警告处分及更甚者。
2、学习优秀:
(1)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用功。
(2)学年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
(3)认真上好各门课程,积极参加早操和学院开展的各项文体比赛活动。
3、工作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