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新闻媒体应急预案
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媒体应急处置预案各镇党委、旗委各部委室,旗政府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驻旗企业:
突发公共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使事件妥善处置,关系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关系鄂前旗发展的良好形象。为规范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因突发公共事件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经旗委宣传部研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二)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三)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突发事件的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坚持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依托主流媒体,积极引导外来媒体;坚持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发布工作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主动引导舆论,正确引导舆论。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成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媒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旗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分管对外宣传副部长和旗负责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旗委宣传部、旗直负责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有关人员。
(二)主要职责
一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成立各工作小组,有关部门迅速派员集中办公,必要时设立新闻中心;
二是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组织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三是管理采访事件的记者;
四是收集、跟踪舆情,及时向旗委、政府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通报情况,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正确引导舆论;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开展工作。
一是新闻发布组:由旗委宣传部相关人员、负责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新闻发言人组成,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