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中心质量控制办法

加工中心效率、质量激励方法

为提高车间质量管理水平,鼓励精益生产,提高员工的生产积极性,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决定对活字块工序实行效率激励,对侧板、花纹块、零活、龙门工序实行质量激励。具体激励措施如下:

1.效率激励

活字块:负责人李芳(1-7#&12#床)

当机床中标工时/实动工时≥120%时,奖励本月的发包工时15%

当机床中标工时/实动工时≥130%时,奖励本月的发包工时20% 注:当机台月发包工时低于450时,奖励减半;当机台月发包工时低于350时,无奖励;

2.质量激励

2.1 质量定额及分工

侧 板:负责人李芳(09#--11#床),每组合质量目标为200时/处。

零 活:负责人孙鹏(14#- 17#床),每组合质量目标为220时/处。

龙 门:负责人孙鹏(18#- 20#床),每组合质量目标为220时/处。

花纹块:负责人李福平(08# &21#--27#床),质量目标为每组合每月1次不合格项;

2.2操作者激励措施:

完成质量目标 奖励本月发包工时10%

如果无质量事故 奖励本月发包工时15%

连续三个月无质量事故 奖励本月发包工时20%

注:以上各工序机台月发包工时低于500时,奖励减半;

3事故罚款

为保证加工质量,对不合格项罚款执行下列标准:

1.活字块工序出现质量问题,每件承担质量损失20元;

2.侧板、零活工序出现质量问题,每处承担承担质量损失20元;

3.一次事故超过两件(处)的批量事故加倍处罚,最高额200元;

4.产品报废事故或者重大质量事故由承包单元承担质量损失,车间另行处理;

5.工件加工完毕,自检记录漏填或填写结果与工件实际结果严重不符者,除质量扣款外加罚200元;累计达到三次车间将严肃处理!!

6.出质量事故后瞒报私自处理者车间将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2008.09月试行,试行期内若有不合理之处,随时补充改进!自2008.10正式实行后,每三月调整一次。

加工中心 200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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