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商业贿赂协议书

反商业贿赂协议书范本

反商业贿赂协议书

为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各自及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保证甲乙双方商业合作关系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反商业贿赂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

一、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贿、受贿;乙方不得采用行贿手段销售商品。

二、本协议所称甲方人员、乙方人员是指双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

三、本协议所称索贿、受贿,是指甲方人员向乙方收受财物或通过其他形式收受利益;本协议所称行贿,是指乙方为销售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形式贿赂甲方人员的行为。

四、本协议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乙方为销售商品,采用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予甲方人员财物。其他形式,是指给甲方人员免费旅游、免费娱乐、减免债务、提供借款和担保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介绍亲友到乙方工作等非财产性利益。

五、乙方人员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乙方单位销售商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乙方单位的行为。

六、乙方在帐外暗中给予甲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甲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七、本协议所称回扣,是指乙方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甲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八、本协议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九、乙方销售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甲方折扣。乙方给予甲方折扣的,必须如实入帐。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依法设立的反映甲方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

十、双方一致同意如下行为是应当禁止的商业贿赂或营私舞弊行为: (一)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要或收受回扣、佣金、有价证券、礼品、实物等一切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在乙方报销私人费用;

2、参加乙方宴请或娱乐活动;

3、介绍亲友到乙方处工作;

4、提出或事实上在乙方参股或参与乙方经营活动;

5、本人或亲友参加或收受乙方组织或提供的旅游等代偿活动利益;

6、接受乙方提供借款;

7、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准则的行为;

8、其他影响公正交易的行为。

(二)乙方向甲方人员提供上述回扣、佣金、有价证券、礼品、实物等一切经济利益。

反商业贿赂协议书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