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高一政治必修二复习提纲高一政治必修2知识点总结

思想政治 必修2 <政治生活>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一)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3.人民民主的特点: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4.为什么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国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被写入我国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①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

②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5.怎样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略 P7)

6.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1)生存权、发展权是根本和重要的人权。(2)保护和促进人权,必须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这个环节入手;(3)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4)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

★★(二)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3.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公民平等的享受权利,平等的履行义务,平等的适用法律。

①任何公民都平等的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的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

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

③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5.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1)是什么?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权力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力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2)怎样坚持?

①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②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6.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⑴为什么?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一致的。

⑵怎样坚持?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一)民主选举

1. 四种选举方式比较

2. 影响选举方式、选举制度的因素

3. 我国的选举制度及其影响因素

4.公民应珍惜自己的选举权

⑴为什么选民要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①选民参与民主选举的素养,即参加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是影响选举效果的重要因素。

②是否积极参加选举、认真行使这一权利,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

③怎样行使选举权,如何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的体现,也是表明公民政治素养高低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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