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粤财工〔2008〕430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环保补助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2009-2010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财政局,各县(县级市)环保局、财政局,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的申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重点解决我省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我们制定了《广东省环保补

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9~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各地应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建立环保补

助资金项目库,并抓紧申报2009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

附件:广东省环保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9~2010年)

省环保局 省财政厅

二○○九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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