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保部职责及适任条件

品保部职责及适任条件

品保部部长职责及适任条件

岗位职责及权限

1. 贯彻执行国家和部门的质量法规、质量标准、产品技术标准及有关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要求,学习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2. 组织实施本公司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规定,确保本部门员工理解质量环境方针,确保体系文件在本部门的有效实施运行及持续改进,同时确保质量环境目标的实现。

3. 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衔接,报告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4. 负责制订公司的质量规划,制订年度质量计划,修订质量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并分解落实到部门、车间。

5. 组织质检、计量、理化等部门开展工作。

6. 负责质量统计、质量分析、质量信息的处理和质量记录的管理。

7. 参与新产品合同评审。

8. 参加新产品鉴定,为鉴定提供质量检验依据。

9. 负责协助营销部做好用户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10. 负责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及其报废处理,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1. 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检查和考核。

12. 向总部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 适任条件

1. 具备大专或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2. 从事质量检测工作三年以上和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3. 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品保部副部长职责及适任条件

岗位职责及权限

1. 配合品保部部长做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2. 完成品保部部长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

适任条件

1. 具备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水平。

2. 从事质量检测工作三年以上和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3. 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体系管理员职责及适任条件

岗位职责及权限

1. 负责体系日常运行的检查、纠正和指导。

2. 负责体系文件的编修工作。

3. 负责年度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计划的编制。

4. 参与“管理评审”、“内部审核”、“纠正和预防”等工作,并负责做好事前准备工作和跟踪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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