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案件现场微量物证的发现与采取

论刑事案件现场微量物证的发现与采取

--枪击案现场金属残留物的处理

一、前言

近年来,世界各国持枪犯罪案件数量普遍都有增加的趋势。持枪犯罪分子多为流窜作案、系列犯罪,危害时间长、范围大,给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的安定构成重大的威胁。对枪击案件中留下的弹头、弹壳、枪支及射击残留物证的检验都可以为侦破案件提供线索、指明方向,缩小犯罪嫌疑对象的范围,对确定枪击案件性质、认定犯罪嫌疑人与嫌疑枪支、定罪量刑等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微量物证的概念,种类及形成的理论基础

在研究枪击案件现场微量金属残留物之前,笔者先对微量物证的有关问题稍作交代。 微量物证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遗留、附着在现场或从现场带走的能够用以揭露和证实犯罪行为的一切量小体微的物质[1]。

微量物证存在于自然界中,范围广泛,种类繁多。常见的微量物证包括:爆炸残留物、射击残留物、纤维、玻璃、油漆、纸张、金属碎屑等。其具有体积小、质量轻、较为隐蔽、不易觉察等特点[2]。所以犯罪现场微量物证的发现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刑事侦查中,侦查人员必须正确认识微量物证的形成规律,为使微量物证成为证据,必须掌握物质的发现方法,采用正确的提取方法,去发现和提取有价值的物证,才能充分利用微量物证揭露和证实犯罪。 现场微量物证形成的理论基础是物质交换原理,即洛卡德互换原理(Locard Exchange Principle)。洛卡德经过长期研究认为,任何犯罪者都通过从犯罪现场携带灰尘颗粒与他的犯罪行为相联系起来。物质是普遍存在的,尤其是微量物证更为普遍存在。物质之间的运动变化极易形成微量物质,人或物与另一个人或物接触后,必然要引起物质的转移,或者带走某些物质,或者留下某些物质[1]。如在枪击案中,除留下弹头、弹壳和枪支物证外,还必然留下重要的射击残留物证。射击残留物证包括发射药残留物证、击发药残留物证及弹头与枪管间摩擦的金属残留物证。

三、通过枪击案件现场金属残留物的检验能解决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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