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随时可用。

第十一条、当日工作下班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负责人报告或报警。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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